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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国家“万人计划”教学名师遴选工作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8-08-22    作者:     浏览次数:

陕师院人函〔2018〕29号

各院(系):

根据省教育厅《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国家“万人计划”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陕教师办〔2018〕24号)精神,现就我校开展国家“万人计划”教学名师遴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一、遴选范围

我校在职专任教师(现任校级领导、国家“万人计划”其他类别申报者、“万人计划”领军人才入选者等三类人员不在推荐范围)。

二、遴选名额

各二级院(系)限报1人、学校向省教育厅择优推荐1人。

三、遴选条件

申报人应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为人师表,师德高尚;长期从事一线教学工作;对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有重要创新,教学成果和教育质量突出;在教育领域和全社会享有较高声望,师生群众公认。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:

1. 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;

2. 6学年(2012—2018学年)主讲课程的平均课堂教学工作量不少于96学时/学年,其中每学年必须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;

3. 获得过“省级教学名师奖”。

    四、申报遴选程序和相关要求

1.符合上述条件的申报人向所在院(系)提出申请。院(系)择优报送至学校人事处,由人事处组织评审,经学校同意后向省教育厅推荐上报。

2.各院(系)须在2018年8月27日前,将候选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报送至学校人事处。

书面材料包括候选人汇总表、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、学校党委对候选人思想政治及师德表现书面意见各1份;电子材料刻盘报送,包括候选人20分钟现场教学录像视频、候选人汇总表、候选人推荐表及附件,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。

材料附件包括:近6学年能反映候选人教学水平、学术水平的代表性论文或论著复印件(论文复印期刊封面、目录、封底及论文内容,论著复印封面、目录、封底和主要章节);学生评价情况、教学年度考核情况等证明材料;获得省部级以上教学、科研等表彰奖励证书、相关职称职务证书、科研项目立项和结项证书等。

书面附件材料须编印目录,单独装订成一册,电子附件材料须按目录顺序以pdf格式提交。

3. 各院(系)要严把人选政治关、师德关和质量关,对师德存在问题的予以“一票否决”。

 

联系人:张萌         联系电话:81530028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人事处

2018年8月22日